合規觀點:銀行業與保險業之間的跨行業背景查核安排
前言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與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已於2026年5月 13 日聯合推出跨行業背景查核安排的第 3A 階段。此安排建立在兩個監管機構於銀行業及保險業先後完成的前兩階段背景查核制度基礎之上,旨在進一步加強操守資訊的透明度,防範「滾動的爛蘋果」現象在金融服務業內跨行業流動。本文將從保險經紀公司的角度,說明第 3A 階段的適用範圍、操作要求及其對合規管理的實際影響。 監管框架 跨行業背景查核之適用範圍 銀行業 保險業 適用範圍內的機構 同時屬《保險業條例》所定義的持牌保險代理機構,並從事長期保險業務的認可機構(簡稱「相關認可機構」) 從事長期保險業務的以下機構: • 獲授權保險公司 • 持牌保險代理機構(非認可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