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 前言
香港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於2026年2月6日公布經修訂的《GL16:長期業務(不包括C類業務)核保指引》,今次修訂旨在進一步與根據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 IAIS)所頒布的保險核心原則、標準、指引及評估方法《Insurance Core Principles, Standards, Guidance and Assessment Methodology (ICP) 》的一致性,並提升整體可讀性」,同時移除因上次更新 GL34 而出現的重複內容 。修訂後的 GL16 將於 2026 年 3 月 31 日 生效,而涉及 GL34 第 4 部分的相關要求則延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生效。
隨着 GL16 的修訂正式生效,各大保險公司已陸續更新其財務需要分析表(FNA),以回應監管對產品適合性要求的提升。業界普遍調整了FNA 的結構、風險揭示方式及非保證元素的呈現方式,而昱豐亦同步推出全新版的FNA (YFBL FNA v3.2),以確保其流程與最新監管期望保持一致。本文將解說 GL16 的主要修訂內容,並說明新版 FNA 的關鍵變動,以協助持牌業務代表全面理解監管方向與實務操作之間的連結。
監管框架
1.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 (2024). Insurance Core Principles, Standards, Guidance and Assessment Methodology (ICP). IAIS.
2. 保險業監管局 (2024)。《長期保險業務(類別 C 業務除外)承保指引》(GL16)。保險業監管局。
昱豐合規部意見:GL16 今次修訂的主要變動
IAIS 是甚麼?
IAIS(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即「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它是一個全球性的保險監管機構組織,由各地保險監管當局組成,負責制定國際保險監管標準,包括著名的 Insurance Core Principles(ICP)保險核心原則。簡言之,它是保險業的全球規則制定者。香港保監局是 IAIS 的正式成員,需參與國際監管討論及標準制定,所以保監局需將ICP標準本地化並落實於香港的監管框架中,例如這次GL16 的修訂便是其中一例。
GL16「適合性評估」條文的舊版與新版差異
新版 GL16 將「知識與經驗」明確收窄為「財務知識與經驗」,意味著在進行財務需要分析時,保險公司必須了解客戶的財務相關知識水平,而不能再以一般性的生活或購買經驗作為判斷基礎。這要求業務代表需更準確掌握客戶對投資、風險及非保證元素的理解程度,確保建議的產品與其財務認知能力相符。
同時,新版 GL16 新增「風險承受能力」為必須收集的資訊,將過往主要用於投資產品的風險評估擴展至所有長期保險產品。

為符合此要求,市場上所有保險公司的 FNA(包括昱豐的 YFBL FNA v3.2)均已加入風險問卷與風險分類機制,並要求產品風險與客戶風險承受能力一致。

總結
這次 GL16 的更新及新版 FNA 的推出,對包括昱豐在內的所有保險公司而言,都是必須履行的監管要求。然而,這亦同時反映出香港保險市場的高度監管水平,以及保監局對保障保單持有人的重視。嚴謹的監管框架不僅提升了行業的透明度與專業度,也進一步增強了海外客戶對香港保險市場的信心。【完】
附件一: GL16: Guideline on Underwriting Long Term Insurance Business (other than Class C Business) and GL34: Guideline on Governance and Management of Fund(s) of Participating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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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豐合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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